旅行會上癮,當我嚐過自己去旅行這個甜頭後,便染上了這種癮症,不想戒掉。在多倫多生活的第六個年頭,才想到不能浪費這個優越的地理位置。我打開地圖,以多倫多為中心,畫了一個圈,終於飛到了隔壁的西海岸。
機票的目的地是溫哥華,而主角卻是與溫哥華相距九個小時車程的賈斯珀,班芙國家公園。寫到這裡,自己都忍不住笑了,好像溫哥華只是被我利用的一個中轉站。每逢有人問我,去Banff玩什麼,好玩嗎?我的回答都是,看山看水,走走停停。廣東話的說法就是,行行企企。我對旅行的理解就是,離開原居住的環境,離開固有的生活和工作,出去走一走,看一看,去哪都行,看什麼都好。要是一個人走的話就更好了,不用顧及別人的感受,不需要交流,風景都看在自己眼裡。離開是暫時逃避煩惱和糟糕,當你回歸的時候,又像是新的開始,如此循環。
同行的有Yo,有Janny,和她七歲的女兒,出發前我就笑稱這是一個80,90,10後看世界的團,而我就是這次安排行程的導遊。小女孩總是問,今天我們去哪裡呀?我每次的回答都是,今天的目的地是酒店,上車你就睡覺吧,睡醒就到啦!這時,她就會發現好像被我耍了,笑著向我發出哼哼以表不滿。可我這並不完全是一句玩笑話呀,每天的車程三個小時都算短的,雖然有計劃開去哪一個湖,但驚喜往往就在這條路經過的哪一邊,隨時停車。所以導航的終點設在酒店,一路上看到什麼,都是闖入未知。
從進入國家公園開始,每一段路都是名副其實的翻山越嶺。坐在車裡,判斷我們現在是上山還是下山,翻過了這一座,是不是就要爬到前頭的那一座。我想過,要是我手上有部無人機,就能把它飛到半空中,看看自己是群山之中的哪個點。
經過幾天穿梭在山川湖海裡,我會突然向大家抽查,提問“說出我們看過的湖的名字”,“昨天第一個停下拍照的湖叫什麼”?當然大家都是一副問號臉,表情裡寫著,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?你認為我會記得嗎?面對藍綠色的湖水,像誤入仙境,大家都忙著把自己放到背景畫中,拍張到此一遊的照片,誰會在意這裡定位在哪。
後來把照片發朋友圈,大家紛紛表示,怎麼那麼像走進七八線城鄉照相館裡的背景牆。誰說不是呢?Yo說,她就是到影樓裡撐著一隻假艇拍了一輯風景照。我說對,湖水就是用燈光打下來打得發亮的。難怪平時看影樓裡拍出的照片那麼假,原來就是美得這麼不真切。
都說六月的Banff是雨季,直到離開前一天才遇到了陣雨雷鳴。久違的雷聲,是我在夏季的廣州才能聽到的。加拿大的藍天白雲,有時候藍得晃眼,棉花雲齊刷刷像排隊一樣列在你頭頂。看膩了無暇的藍,偶爾也需要一層烏雲來撩起心中的漣漪,用一場大雨沖刷出新鮮感,帶出點新氣味。所以黑雲壓境時,暴雨一下,我就說,我的天氣要來了。看,有一條云落在了山腳下,讓我去把他打散。
或許是這幾天在國家公園裡的行程過於平平無奇,所以老天爺趕在我們離開前,附贈了一個超值電視劇體驗包。在最後一天返回溫哥華的路上,離城市還有五六個小時車程左右,我們被前方攔路的工作人員通知,由於昨天的落雨發大水,通向溫哥華最近公路的橋被沖斷了,我們只能改行另一條路,坐ferry過海,再兜遠路回到城市。作為港灣城市,這裡的渡輪是人和車一起上船的,到岸後再開車下船。由於橋斷了,平常最快的路不能走了,渡輪的需求量瞬增,而這種小渡輪一次只能載大約兩三輛貨車,二十輛小車左右。所以從碼頭開始,需要過海的車輛在公路上排起了長隊。
從進入搭渡輪的這條小路開始,手機就沒有信號。我們到達隊伍的時候,是下午兩點三十分,前方看不到頭,後面陸續開來的車不一會也塞滿了,大家紛紛熄火。我打開車門,走到前面兩三個人聚集在一起的車旁,白鬍子大叔在吃沙拉,年輕小哥攤開地圖放在車頭,白髮老太太說她是當地人,指導我們坐船後該怎麼走。我開始和大家搭訕,加入到這個被滯留的隊伍中。那時我打招呼的方式都是,where are you heading to,where are you from,確定自己在大家的隊伍裡,沒有走錯地方。
當我回頭一看這條車龍,恍然發現,這不是Walking Dead的場景嗎?大家為了躲避walker,從一個地方逃到另一個地方,塞在公路上,等待救援。在大山之中,完全沒有信號,大家又像平常生活一樣,散步,遛狗,野餐。把房車上的自行車取下來騎,把收音機放到車頂上播,路過收音機尋找聲音來源時,晃有在拍公路電影的感覺。Yo說,她好像有種錯覺,彷彿這些人就是生活在這裡的,完全不像在堵車,這就是他們的生活常態。
我在車上已經睡了兩覺,Yo負責在車輛可以前進一點的時候,著火開車再熄火,而這往往需要等待至少半個多小時。我醒來後也不覺得車窗兩旁的風景有發生什麼變化,幸好回頭已看不到之前停車的地點。我嘗試走到前面去,想看看起點在哪兒。可第一次走的時候,實在看不到,只聽說前頭有群young man在開party,只好往回走的時候數數車,數自己走過了多少輛,107部。後來走第二次的時候,已接近天黑,當地太陽下山的時間是晚上九點。雖然還是看不到碼頭,但已經知道起點的位置了。靠我從前線得來的情報,我安慰大家,再等兩輪,再等兩輪就到我們上船了。最後等到我們上渡輪時,是晚上九點半。
這七個小時,可以說是難得的經歷,大概也是不想再體驗一次的經歷。雖然不至於說是荒野生存,但是當美國大片的橋段發生在身邊,自己成了電視裡的主角,我也想看到Daryl身背弓弩,騎著那輛破摩托開過來。
從渡輪下來時,是晚上十點,這一夜才剛剛開始,接下來是一段連續十小時的車程。小孩在上船前就已經睡著了,Janny那幾天生病不舒服,所以我和Yo主動挑起了車夫的責任。上半夜Yo在開車的時候,她提醒我,不要睡著了。我說我沒打算睡。那一晚整晚走的都是山路,沒有路燈,所以我們把大燈打開,對面有車來的時候再關上,但其實基本上也沒幾輛車。我看著GPS,離下一條公路還有一百多公里,心裡想著,等上高速吧,等到高速路況好點我再睡。可一直等啊等,無論到哪條路,仍然在山里繞著走。到半夜的時候,我忍不住睡著了。那一晚,我和Yo平均每人開了五個小時。等我第二次睡醒換班時,天已微亮,我從山里一路開到城市。到達市區是早上八點,城裡的人準備開始一天的工作,我們準備結束這一段road trip。
事後Yo和Janny說起,她們倆那晚心裡其實很害怕,我是猜到的。Yo一開始提醒我不要睡覺的時候,是害怕路上有壞人劫持。山里小動物多,那晚就遇到幾隻在路邊晃悠的鹿,不過還好他們都沒有橫衝直撞,還好我們都有留意到。我是知道危險的,但卻沒有太多害怕的感覺。回到市區後,已經不是很記得那晚發生的事了,只記得一路看著前方,從漆黑到天亮,踩著油門,轉彎。
後來我把這段經歷簡單幾句發到朋友圈,爸爸留言: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是有道理的。我回复,那我出去多走走啦!“當然好啦/微笑”。希望老人家發微笑表情時,真的是純粹微笑而已/微笑。
書是要讀的,路也是要走的。